中国网1月13日讯 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地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经会商研判,2021年春运我国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压力将减轻,高铁、民航出行比例进一步提高,小客车出行偏好明显增加,恶劣天气、农村道路安全风险等需要高度关注。
《意见》提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加强运力保障,优化运输衔接,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积极引导错峰出行。
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民航冬春航季运行安全规定。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
同时,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做好道路疏堵保畅。长三角、珠三角跨省车流量大的地区,要开展省际间路网运行研判,必要时组织跨省调度。在高峰时段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定团体票服务。车站、码头、机场等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加强高速公路沿线餐饮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
此外,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