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步到期。按照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由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牵头组织,会同云南和贵州监管局,多措并举,圆满地完成了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为政策是否延续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做好牵头协调。作为牵头监管局,四川监管局一方面及时梳理拟评估的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政策预期目标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请示,畅通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的沟通渠道,确定工作方案;另一方面,在调研前主动与云南、贵州监管局沟通联络,共商实施方案、完善调研提纲,统一调研口径、评估内容、范围和方式。在调研过程中实时跟进各监管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横向部门联动,夯实基础数据。与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扶贫移民局、省财政厅开展座谈,获取相关基础数据,全面掌握各地区减收规模和分布情况,从整体层面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评估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多措并举,开展实地调研。在对四川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提供的各地基础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基础上,四川监管局结合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规模,选取凉山州、广元市两个地区,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谈”“听”“看”的方式开展实地调研。一“谈”,通过与税务局、扶贫移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面对面的座谈,进一步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宣传方式,覆盖范围,减收规模、实施效果及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听”,向有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其对是否延续优惠政策的心声及政策完善建议,走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相关企业,倾听政策的实施对其实质影响,全面分析优惠政策的实际效益;三“看”,通过实地查看当地税务局的管理系统对省税务局提供的数据再次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通过实地查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规模、用地性质,全面评估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情况及发挥的实际作用。
深入挖掘,提高工作成效。为确保调研取得成效,为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提供决策参考,四川监管局在收到各监管局提交的评估初步成果报告后,深入分析各地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就有关情况与各监管局进行沟通交流,最终提出助力政策完善的意见建议。针对易地搬迁贫困人口量大分散、文化程度低、纳税意识薄弱、进行免税申报难度大的问题,提出对该部分免税群体不做免税申报的建议,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针对政策执行期限和适用对象相对狭窄、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匹配的情况,提出丰富政策内容、扩大受惠范围的建议,使政策更具实施成效。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中“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的内涵与外延规定不够清晰的情况,建议对该部分免税主体进一步明确,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更准确把握政策、避免产生争议,增强政策执行的精准性。 (川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