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最初的不适应,到现在如鱼得水,使用公务卡确实既方便省事,又能杜绝虚报支出、多开发票等现象。”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处长杨林直言,信用额度提升至50万元,可结算17个支出项目,确实为单位财务部门减轻了工作压力。
扬州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推行个人公务卡改革后,再次率先实行单位公务卡改革,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全市284家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15939张,3年来累计结算支付金额达5.75亿元。其中,192家预算单位办理单位公务卡375张,2020年公务消费支出9843万元。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不仅使财政资金流向明确,有利于财务管理和政府审计,而且给“三公”消费戴上了一道“紧箍”。
“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让公务支出的每一分钱都有迹可循。”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个人公务卡5万元的信用额度越来越不适应单位公务消费结算需要。扬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扬州选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作为单位公务卡首批试点发卡行,选择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局、城市管理局等11个部门本级进行试点,并结合当地实际,对公务卡集中支付管理流程进行升级改造,在集中支付系统中构建了个人卡与单位卡分流通道。
2020年9月,在试点基础上,扬州市财政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制发通知,全面实施单位公务卡改革。同时,制定出台市级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卡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单位公务卡由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额度可达50万元,单个预算单位申领单位公务卡不超过4张,主要用于结算差旅费之外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7个支出项目。”扬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一改革得到众多部门的一致称赞。
“大额度的单位公务卡可大幅减少现金的提取和使用,职工执行有关公务活动基本不再需要大额借款。”扬州市住建局财务人员称,目前,该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和建筑业处分别有一张单位公务卡,单位财务部门可通过“消费留痕”的公务卡支持系统,提取单位公务卡消费记录,核对申请报销的公务消费真实性,报销审核更加有据可查,不规范的消费支出将无所遁形。
传统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存在现金保管、携带、支付不安全,借款、还款、报销环节多、程序复杂,报销票据审核难等漏洞和风险。“以前出差回来后,发票各种各样,较难分辨。现在单位公务卡可以随身携带,还可以在线支付,比传统的转账和支票形式更加快捷方便。”杨林说。
扬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效解决了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难以有效监管的问题。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对提高政府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进从源头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该局将把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推广到县区级单位,加强与市人民银行、银监局、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等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深化当地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改革。
(朱梦笛 张红梅 唐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