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下发《全区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农牧部门加强疫情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配合当地防疫部门落实联防联控,组织和动员广大农牧民开展群防群控,坚决打赢农村牧区疫情防控阻击战。
内蒙古农村牧区点多面广线长、医疗卫生条件薄弱,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农牧厅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农村牧区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毫不放松地抓好农村牧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防控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以严谨细致的态度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及时阻断新冠肺炎疫情向农村牧区传播。
《通知》强调,各级农牧部门要强化防控举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好返乡人员排查登记随访,靠前监测疫情。发挥乡镇(苏木)卫生院、嘎查村(社区)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的“哨点”功能,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利用好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移动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牧民群众防疫意识并做好自身防护。积极倡导“红事”尽量缓、“白事”务必减,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倡导非必要不聚餐、不远行、不返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通知》指出,基层农牧部门要把强化环境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动员群众自行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好村民小广场、垃圾池以畜禽养殖场所的清洁消杀工作,协调当地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外运消毒。要督促指导乡镇、嘎查村增加农村牧区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处置厂的消杀频次,配合当地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活禽摊点疫情监测排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做好养殖环节疫情排查监测,对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开展消毒灭源,及时消除隐患。抓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严禁野生动物交易,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有效保证上市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市场供给,同时加大工作调度和调控力度,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农牧系统党员干部及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防控物资储备调度工作,帮助嘎查村备足备好疫情防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