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1月15日,因近期公司股票连续下跌,*ST长城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将被终止上市。
公告显示,*ST长城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4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级市场方面,1月15日,*ST长城再度低开,收盘跌停,报价0.72元/股。
股价不振引发退市风险,或与*ST长城近两年不太乐观的基本面有关。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长城”本为“长城影视”,2020年6月22日,由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长城影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名称变更为如今的“*ST长城”。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ST长城连收6个跌停,相关投资者蒙受较大损失。
而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2020年4月1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长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长城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10日收盘时持有*ST长城,并在2020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不久,2020年4月21日,*ST长城又因存在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ST长城存在两项违规行为:子公司股权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诉讼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进入2021年后,*ST金钰已经因为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如今*ST长城股价连续低于1元,投资者还应谨慎。另据天眼查APP,*ST长城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关于*ST长城的后续动态,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