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在持续深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1.0”)的基础上,湖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发文,启动实施“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2.0”),重点聚焦科研项目管理、经费调剂使用、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此前开展的“减负行动1.0”,已开展减表行动、解决报销烦琐行动、精简牌子行动、精简帽子行动、“四唯”清理行动、检查瘦身行动、信息共享行动等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
此次“减负行动2.0”创新性提出在基础研究项目中开展申报书替代任务书试点,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针对精简牌子、精简“帽子”行动,提出优化整合省级各类牌子存量和严控增量,严格清理规范科技评价活动中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的使用、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等相关问题。关于“四唯”清理行动,明确在项目、人才、基地、“双一流”等建设,成果奖励、职称评审等活动中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针对检查瘦身行动,强调要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避免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此次“减负行动2.0”将重点推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4项行动:一是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明确提出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二是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强调要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学家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青年科学家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比例;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明确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和管理工作,实行备案制管理,探索章程化管理运行;四是政策宣传行动,明确提出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通过进一步减负,当好科研人员“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主动服务、系统服务、高效服务,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