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24日电(记者 叶婧)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公告》,其中明确了高级社工师的评审范围、评审程序等有关事项。
据了解,本次评审适用于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工作地或考试报名地为山东省的相关人员。
山东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将采取个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初审和补交材料、答辩考核、公示及证书发放等有关程序。同时,结合山东工作实际,本次答辩考核工作环节将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此外,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委托评审费用将由民政部承担,申请人不需要缴纳有关费用;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