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发展新阶段,为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而进行的重要部署,绿色城市更新是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十四五”期间我国的城镇化将逐渐走向成熟。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增长到2019年底的60.6%,同时我国城市数量显著增加,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我国城市数量已达684个。
“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城市作为承载人口、集聚经济活动、汇集能源资源的空间载体,是国家推动落实加速发展方式转型、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一环,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高质量生活的重要场景。实现城市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转变我国城市的发展模式,即从之前的以“数量增长”为导向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以“质量提高”为指向的内涵提升为主,采取存量更新与增量调整并重的城市更新策略。实施绿色城市更新有利于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更好地聚焦生态修复与功能结构完善,实现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扩大内需、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增添有效途径。
绿色城市更新,应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思想基础,将城市更新与绿色城市建设相结合,将城市物质环境的绿色更新与城市社会软环境的绿色重构相统一,实现功能复合、健康宜居、安全韧性的城市更新模式。要摒弃传统“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建设路径,以构建绿色基础设施网络为重要建设导向,以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改造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绿色空间载体建设为基础环节,以满足人民对优质绿色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为价值追求,进行系统规划整体统筹。
推动绿色城市更新,应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在整体统筹的基础上加强城市规划的绿色引领作用。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要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将土地功能调整、城市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相结合、相协调,增强城市“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有机融合与整体协同发展。需制定具有全局性谋划、前瞻性思考、多层次布局特征的绿色城市更新战略规划,做好绿色城市更新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适配与衔接,注重城市生态廊道、各类城市管网等“线性”空间的统筹规划与建设管理,搭建起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空间服务保障能力的绿色空间结构格局。
推动绿色城市更新,应以构建完善的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导向,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充分发挥绿色基础设施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方面要推进城市绿色新型基础设施的增量更新,为城市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快实施对存量公共设施的绿色化改造,补齐城市基础设施保障的突出短板。依托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在供水、供电、供热、环境保护监测与管理等城市治理的各主要领域,加速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既有公共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改造,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高效智能互联;以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为实践抓手,完善安全保障功能,为城市的集约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推动绿色城市更新,需紧紧围绕扩大内需,着眼于培育壮大绿色城市更新产业实力,从绿色社区建设、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等重要实施环节入手,不断满足绿色消费升级需求。对城市老旧城区、老旧住宅区、老旧街区的改造等城市更新任务,完全可以成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可将绿色城市更新视为一个新的产业链条,其上下游涵盖了评估、绿色设计、维护、绿色施工等多个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绿色社区更新是绿色城市更新任务的基本单元,目前城市居民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筑能耗高、寿命短、安全及生活配套设施问题突出等状况。应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通过节能工程改造,以及绿色屋顶、垂直绿化等生态营造技术的采用等方式,提高社区生活设施的便捷性、保障性、适配性。
推动绿色城市更新,离不开相关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等的优化与创新。绿色城市更新工作涉及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城市居民等多元参与,涉及国土、规划、住建、生态环保、工信、商务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涉及土地征收、更新整备、开发规划、监测评估等多环节业务的开展。因此需要探索绿色城市更新的社会化多元参与机制、政府不同部门及不同层级间的协调工作机制、更新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等。在政策供给方面,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政策创新,在政策设计上积极匹配绿色城市更新需求,支持、引导城市建成区的维护与再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