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政协提案破解过期药回收“顽疾”
——湖北十堰全力推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纪实
□ 王 波 雷永军
“本来已经过期没用的药还兑换到了一盒新药,不光为老百姓节省了钱,还不担心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真是太好了。”1月12日,在湖北省十堰市用心人大药房浙江路店内,市民张女士对推行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表示满意,这是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一件政协提案带来的变化。
“过期失效药品属于危险废物,普通居民对过期药品的处置方式大多是直接和生活垃圾一起丢弃,必然导致废弃的过期药品污染环境。”2020年年初十堰市“两会”期间,十堰市政协委员李雪锋提交了《严格规范过期药品回收处置的建议》。
家庭过期药品处置,事关百姓身心健康,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十堰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分析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细化工作措施,在全市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正式开启“加速模式”。
在收集分析前期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试点暴露出的问题基础上,围绕知晓参与率低、回收网络不健全、品种受限、布点不均等难点,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医药企业代表、监管业务骨干、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研讨,及时修订完善了《十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实施方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操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对过期药品的定义、定点回收单位的选择确定、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储存保管、销毁、责任落实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引导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将过期药品回收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积极倡导推行,鼓励各大药品连锁企业分期分批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机关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安全用药咨询,发放用药安全知识手册,帮助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使人民群众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和风险,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提高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
“维护药品安全我带头,守护生态环境我先行”。在十堰市市场监管局主导下,全市550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自觉加入到有偿回收过期药品的行列,各定点回收药店会员按过期药品市价50%兑换等额代金券、非会员按20%代金券返券,全面实行积分兑换奖品活动,通过激励方式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常态化运行。
一年来,按照回收标识、操作流程、登记台账、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五统一”标准,十堰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共有偿回收家庭过期药品1.3万个品种共计11.5吨,货值113万余元。2020年11月19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邀请市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无害化销毁处置过期药品全过程,在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安全处置问题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