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鞍山公安瞄准改善全市融资环境总目标,建立新机制、探索新举措,在全国创新组建、率先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支队,按照“打击是手段、震慑是关键、挽损是目的”的思路,连续两年开展了“追月”行动,针对13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综合运用“谈追打”三字诀,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案例一
成功侦破某油气公司特大骗取贷款案
2020年6月,某银行向市公安局反映,某油气公司以虚假的预期应收账款作为质押,骗取某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5亿元,且拖欠贷款利息3000余万元。由于案情重大,市公安局立即抽调15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经辗转北京、盘锦、沈阳、淄博、上海、深圳、广州等多地以及全国百余家银行,专案组调取财务流水上万条,清理企业账目、业务报表、财务报表、负债清单等簿册百余本,从企业运行状况、骗贷经过、贷款资金使用去向等方面入手,全面查清了某油气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朴某某的犯罪事实。经查,2015年4月,朴某某因背负巨额银行贷款和外债无力偿还,预谋向某银行贷款维系资金缺口。后朴某某以实际控制的某油气公司为主体,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夸大企业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以虚假的预期应收账款作为质押,骗取某银行贷款2.5亿元,并将该笔贷款用于偿还其他银行贷款、高利借款以及个人挥霍。目前,朴某某及其财务总监李某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
成功侦破田某某等人系列贷款诈骗案
2020年4月,市公安局通过对市内银行进行广泛走访调研,摸排深挖一条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贷款的重大线索,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银行高度关注的系列贷款诈骗案件。经查,2015年11月,某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田某某为谋求职务晋升和个人利益,单独或者授意信贷客户经理王某,先后伙同鞍山某服装公司实际控人董某、鞍山某经贸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某,借用鞍山某服装公司、鞍山某经贸公司、台安某米业公司作为贷款主体,以虚构的不动产抵押物作为担保,通过社会不法人员制作虚假的土地证、房产证、他项权证,并编制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产品购销合同等证明材料,欺瞒某银行贷款审批部门和领导,先后三次从某银行诈骗贷款共计2700余万元。获取贷款后,田某某利用某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使相关贷款的贷后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并将全部贷款用于偿还个人外债和挥霍。目前,田某某、董某、季某、王某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三
成功侦破杜某某骗取贷款案
2020年9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猎鹰”战役专项行动期间,市公安局深入加强与各银行的沟通协作,根据某银行反馈信息,成功侦破一起借用多名养殖户身份顶名骗取贷款的恶性案件,并及时有效遏制一起群体信访事件发生。经查,2014年至2018年间,台安某养殖公司经营者杜某某,为维系资金缺口和偿还巨额外债,以实际控制的养殖公司等四家企业为担保单位,与某银行签订“1+N”模式贷款担保协议。随后,杜某某在公司员工、亲属朋友、乡亲邻里中以拉人头方式找到30余人,骗取相关人员信任,为其冒充养殖户身份向某银行顶名贷款。为顺利获取贷款,杜某某编造顶名者需扩大养殖规模的虚假理由,指使他人制作虚假的购买合同、毛鸭结算单、银行支付凭证、农户户口本、离婚证复印件、村委会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先后骗取某银行贷款19笔,共计270余万元。贷款逾期后,某银行依据贷款合同对顶名者提起诉讼,造成多人向多个部门投诉和举报,在台安当地引发恶劣影响。目前,杜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
鞍山公安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金融市场法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避、悬空、毁弃或者以其他方法式侵害金融债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化解地区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