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多渠道补充银行资本金”之后,一种新型资本金补充工具于近期正式亮相——“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日前,浙江银保监局批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随后,宁波银保监局也批准了宁波通商银行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规定,两家银行通过此工具补充的资本金均计入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目前,宁波通商银行已成功发行5亿元该债券,票面利率4.80%,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全场认购倍数2.1倍。
何为“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它与此前的资本补充工具有何不同?为何此时推出这一工具?将对商业银行以及债券投资者产生何种影响?
众所周知,做生意需要“本钱”,而资本金正是银行经营的“本钱”和基础,按照吸收损失的顺序和能力,可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等。在我国银行的资本结构中,核心一级资本占主体,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占比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受多项外部环境变化影响,银行的资本金消耗正在加速,资本金补充需求较为迫切。最新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44%,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而此次两家中小银行获批发行“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正是拓宽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的又一有益尝试。
所谓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又称永续债,它没有固定期限,或者到期日为机构存续期,具有一定的损失吸收能力,可用于补充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从国际上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已呈常态化,正式引入我国是2019年,以当年1月中国银行获批发行不超过4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为标志。
那么,此次获批发行的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又有何创新之处?“此前商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均为‘减记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通商银行获批的永续债为‘转股型’。”浙江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转股型资本债券是一种含权的资本补充工具,与减记型资本债券相比,当风险事件触发时,减记型资本债券将直接减记。例如,在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时,对其发行的65亿元资本债券进行了全额减记处理。
相比之下,转股型资本债券则可以转为股权,且债权人可以参与发行人的剩余资产分配。“对于银行而言,减记型、转股型永续债的差别不大,但对于投资者来说,转股型永续债转股后可能还有一些残留价值,或者还有重组的机会价值。”上述负责人说,但由于转股后全部损失的概率也较大,因此,转股型、减记型在永续债定价上没有实质差别。
多位业内人士强调,由于转股型资本债券具有转股的保护功能,因此更有利于加强投资者保护,从国际经验看,其受到投资者的认可程度也普遍较高。我国此时推出该工具,进一步补充和丰富了中小银行的资本金来源,有利于中小银行充实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