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月29日电(记者 王昆)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供应,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延长疫情防控临时储备库储备资金9000万元的使用期限,继续加强省级重点物资储备库建设,有效保障物资储备工作有序开展。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特重大疫情防控物资需求,2020年河北省级财政预拨资金建立了省级疫情防控临时储备库,专项用于医用防护服、隔离衣、N95口罩等11大类重要医疗和防护物资应急采购。
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疫情防控临时储备库储备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应对石家庄、邢台两市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省级防疫物资临时储备库已向石家庄市、邢台市无偿调拨防护服32480套,累计货值约328.51万元。
河北省财政厅还将指导市县用足用好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63亿元,通过充实、完善应急政府储备和支持产能备份建设,加快市县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