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的通告(2021年第9号)。在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云南木源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本草秀复祛痘原液二号1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标示为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德生源育发健发养发液1批次养发/育发类产品,标示为汕头市金雅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媚芦荟保湿霜(高度保湿)1批次保湿护肤类产品,标示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瑞儿婴儿松花玉米爽身粉等2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上述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云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云南、北京、广西、天津、江苏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其中,标示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美人金银花热痱粉抽检发现铅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7.4mg/kg(复检结果),检出物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限值规定为≤10mg/kg。经营单位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静海东方红路店,包装规格为125g,标示批号为2004055,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0405,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20230404、三年,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区为广东,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7008306,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为粤妆20160711,初检机构为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据天眼查APP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老百姓”,603883.SH)全资子公司。
老百姓官网显示,老百姓大药房创立于2001年10月,是一家由单体民营药店发展起来的中外合资大型医药连锁企业,现除拥有顶级规模的药品零售业务外,还兼营药品批发与制造,成功打造了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其中零售版块由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14家省级子公司组成,旗下的丰沃达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与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也日益壮大。公司总部位于湖南长沙。拥有固定资产近10亿元,净资产近5亿元,年销售额近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