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2月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破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上述通知从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等七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在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方面,通知要求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甲乙分类。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建立保险公司与中医药机构的信息对接机制。支持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加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医药服务和费用监管。
在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方面,一是要求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加快推进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一是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尊重中药研发规律,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和申报要求。在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方面,通知要求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