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广告和互联网传播非法集资信息,是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的重要渠道。”“清退资金包括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清退资金优先于缴纳罚款”……近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确定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完善了处置非法集资的程序,明确了清退资金来源,规范了资金清退活动,将成为维护公众财产利益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明确非法集资“三要件”:非法性、利诱性与社会性
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共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5万余起,涉案金额1.1万亿元,一些积累多年的隐患得到稳妥化解,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有序处置。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出台《条例》,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