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2月18日公布的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显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流动资金贷款贷前审查、贷后管理不到位,蔡海森、刘激韵对上述事实负责。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福建银保监局决定: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对蔡海森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刘激韵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福州农商银行官网显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至今已有68年发展历史的福州城区农村信用社,是福州市历史最悠久的金融机构之一。2011年1月11日,福州农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据天眼查APP显示,新天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