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广电总台《1818黄金眼》栏目近日报道,杭州的高女士反映,前几天有个客户在“十荟团”买了一包牛奶,收到货发现已经过期半个月了,她帮助顾客申请赔偿,平台只退了1毛钱。
高女士在杭州萧山南阳街道开了一家奶茶店,作为社区团购的团长,他主要负责给客户收货分类。
“客户在平台上面买了东西,第二天就送到一个自提点这里,我这边负责接收,然后稍微分类一下”,高女士说。
高女士介绍,2月15号,一位客户在“十荟团”平台上花一毛钱抢购了一包蒙牛鲜牛奶。客户来取货发现,这包牛奶已经过期了。
“她随便翻看了一下牛奶的生产日期,发现这包牛奶过期很久了,我看了一下也是,那包牛奶标注2021年1月13号生产,保定期是21天,相当于这包牛奶就是2月3号的时候就过期了,但他买的时候是2月15号,出货日期是2月17号,不管怎么说,这包牛奶已经过期很久很久了”,高女士说。
这样算下来,这包牛奶已经过期十四天了,过期的牛奶怎么还会发货呢?客户把情况反映给了“十荟团”客服。
“客户认为社区团长可以全权处理售后,我就把截图发到团长区域运营群里面,但是运营一直没理我,我跟客户说,这边给你申请退款只退一毛钱,但客户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最少要10倍赔偿,如果价值不满1000元,最低赔1000元,到现在还没有给个说法,退的倒是挺快的”,高女士说。
记者也跟这位客户进行了沟通,客户表示,如果只退一毛钱,那对销售过期食品的惩罚力度太轻了。记者随后联系上“十荟团”平台客服,第二天,平台方面进行了回复。
“我们第一时间也跟仓库还有供应商这边联系,情况属实。我们私下也跟顾客解释一下,赔偿他一千块钱现金”,平台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这件事情他们也会追究供货方的责任,在之后的配送上,一定严把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