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共性基础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采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一个产业或多个产业及企业产生深刻影响的一类技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基因等前沿技术,都属于共性基础技术。
共性基础技术供给分目标供给和过程供给。目标供给是根据具体技术目标进行供给,“共性”体现在技术的市场化应用,推动不同市场中同一种技术应用,或者直接追求某种“共性”技术。过程供给着重于共性基础技术供给,通过供给,技术不断达到“共性”。“共性”体现于技术对于资源节约和满足人的需要两方面内涵。过程供给强调通过创新去完善共性基础技术。目标供给又分为市场供给和现有技术供给。市场供给以共性基础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为目标,重点扩大市场推广。现有技术供给以具体的共性基础技术为目标,通过资源投入,开发和应用共性技术。对于一个尚待开发共性基础技术的区域来说,现有技术供给是必不可少的。过程供给是针对共性基础技术的来源,也即现有一般技术的基础“共性”进行供给。它以共性基础技术开发为目标,不断完善前端供给系统。
共性基础技术开发、应用包含三个阶段,一是共性基础技术的开发,二是从共性基础技术到一般技术应用,三是从一般技术应用到市场推广。这三个过程涵盖从技术原理到产业化应用各个阶段,过程供给着重于第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强调科学原理的运用,但不限于科学原理的运用,它需要在现有技术上进行改进,节约资源,满足人的需要,还需要尽量运用于不同技术领域,达到不同技术的“共性”目标。第二个阶段是共性基础技术运用于具体领域,完善一般技术。第三个阶段是一般技术的市场应用化,达到具体的功能要求。第二、三阶段构成目标供给。我国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侧重于第二和第三阶段,忽视第一阶段。导致的结果就是,基础研究与应用脱节,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不足,一些基础性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由于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在共性基础技术进步过程中,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往往需要更大的资源支撑,造成资源浪费和社会结构被动转换。
相比于目标供给,共性基础技术的过程供给具有风险大、革新性、引起利益及社会结构变动大等特点。风险大意味着技术开发过程中不成功概率增加。共性基础技术要满足很多条件才能成功,首先需要科学原理支撑,技术背后的科学原理说明技术利用是针对自然内在规律进行的,它具有可预期性。其次需要节约资源。科学原理的具体化不是随意进行的,而是朝更节约资源的方向进行。节约资源增加技术的可预期性。再次是满足更多人的需要。科学原理的具体化要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进行,而不只是满足于某一领域的技术变革。第四是市场化应用成功。技术应用要满足市场化运作需求,即使它满足前三项要求,在市场上不能成功推广,也无法开发。
共性基础技术一旦开发成功,往往带来技术革新性利用,它可运用于诸多领域,改变整个技术运用面貌。随着共性基础技术进步加快,社会变动步伐也加快。特别是当共性基础技术本身供应不足,需要外部基础技术带动产业化应用时,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利益变动。在共性基础技术供应不足情况下,对技术应用的认知也不足,往往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促进技术应用。一旦技术改变,产生更大的资源及社会结构扰动。
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需要从完善过程体系入手,理顺过程体系与目标体系的关系。资源投入需要更多从目标体系向过程体系转变。
增加基础性研究投入。共性基础技术关键在于基础,包括科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应用开发。要构建基础研究与市场应用的良性互动模式;完善基于创新导向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共性基础技术处于创新过程中,通过理顺市场和政府适当干预激励共性基础技术创新;侧重软环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成果开发利用管理。技术创新更注重技术供给过程;完善政府管理。加大对已知领域的管理力度,发挥技术供给优势。对于未知领域管理,政府要引导开放让更多主体参与共性基础技术开发;简化供给结构。降低基础研究与市场应用脱节风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幅投入财政资金进行前期培育,完善股权激励、补贴和税费减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