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六章,三十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七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声誉风险管理完整闭环。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将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与投诉、举报、调解、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