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白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经查,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安盟财险白城中支”)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的违法行为。
2020年1-6月,中航安盟财险白城中支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项下的“车船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子科目中,列支为31名个人代理人报销的费用,金额合计53237.18元,涉及已收保费金额49.44万元。其中市本级为22名个人代理人报销费用合计26262.07元,洮南营销服务部为9名个人代理人报销费用合计26975.11元。
上述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0条,白城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中航安盟财险白城中支予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向相关代理人追回激励费用。
此外,白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显示,刘天宏作为中航安盟财险白城中支总经理,知晓上述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的违法行为,并对票据报销进行了签字确认,对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1条,白城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刘天宏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中航安盟财险白城中支成立于2013年3月11日。中航安盟财险成立于2011年2月22日,注册资本11亿人民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安盟农业相互再保险全国总公司各持50%比例股份。
官网显示,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由两家大型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和安盟农业相互再保险全国总公司(简称法国安盟”)共同出资建立的合资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在农险、车险、财产险、健康险、意外险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银保监会网站于2015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刘天宏任职资格的批复》(吉保监许可〔2015〕416号)显示,核准刘天宏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