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3月6日电(记者赵瑞希、孙飞)记者5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通过发布《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电子印章标准体系、上线深圳市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圳实现商事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此举将大幅提升商事主体办事效率、节省办事成本,有利于营造更高效、更便利的营商环境。
已投入使用的深圳市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具备电子印章申请、制作、领取、授权、使用、验证和管理功能。根据2021年1月20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商事主体均可申领和使用包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章在内的4枚电子印章。深圳市商事主体之间可以随时随地使用电子印章签订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或其他电子文书,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可以替代传统纸质盖章文件原件。
深圳构建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体系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主体资格证明、以电子印章签章为行为确认,不仅可以实现快速认证,还有直接读取执照信息、自动生成或获取相关电子材料、打破传统盖章场景的时空界限等优势。印章持有人可通过相关系统进行在线签章。公众可随时通过相关系统查验签章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