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民营企业光荣的历史使命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米恩华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企业持续、常态化地参与乡村振兴,帮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需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
对此,米恩华建议尽快完善制度设计,从法律层面加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加快制定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如建议在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出台鼓励闲置土地流转、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的政策,以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各方面为民企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支持。
他同时建议要加强对民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重点培育龙头企业特别是县域“航母型”民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民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补贴力度,把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当地职能部门年度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