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开封市新区中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中联创地产”)罚款39.76万元,其主要违法事实为无证施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汴综执罚决字[2021]第026号。记者查询发现,开封中联创地产大股东为郑州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地产”)。
行政处罚决定指出,开封中联创地产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开封中联创地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该条规定如下:“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