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自2月开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长江流域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据悉,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打击惩治合力,确保长江口十年禁渔落实落地。
据了解,此次行动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聚焦“三个一批”,即侦破一批严重破坏我省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整治一批非法制(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遏制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牵头组织,各地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农业农村(渔政)、公安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据了解,专项行动通过日常检查、驻守巡查、网络监测、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辖区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的监管,每月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至少1次,全面打击各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筏)、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多维度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等五个方面重点任务,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有效斩断违法利益链条。
此外,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浙江还将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动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异地协查等长效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水陆执法闭环,增强工作合力。农业农村(渔政)部门依法严查非法捕捞行为,全面清理取缔水上涉渔“三无”船(筏)、浮具和非法捕捞网具。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