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要求辖区内银行机构从授信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防止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第一财经记者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截至3月16日,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共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涉305户。
广东银保监局称,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积分扣减、经济处罚等问责。
“从现场调查和银行自查的情况看,银行机构暴露出授信调查未充分了解客户财务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房等问题,反映了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的制度和执行上还存在不足。值得关注的是,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广东银保监局表示。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抓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形成监管震慑。要求银行机构开展自查“回头看”,鼓励主动暴露问题。督促银行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问责,对照监管规定完善管理制度。
不仅是广东银保监局,北京、上海等多地监管部门也下发了防范个人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北京银保监局称,要求银行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
今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发文称,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等。
“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市的现象一直存在,不过去年以来较为严重,原因是上述两类贷款与房贷利率相比有价格优势。当前,银行更加注重经营性贷款主体公司的流水情况,贷款人及直系亲属的资金流向,并要求贷款人提供相应发票,客户经理做好贷后检查。”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