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讯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网站今日公布了关于对深圳前海中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易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前海中易资产在私募基金产品管理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等重大信息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中易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前海中易资产于2015年12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瀚柏金时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郭祖仁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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