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1期)2021年第23号。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类食品24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和质量指标等问题。
其中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显示,标称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乌鲁木齐市阳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卤猪脸(规格型号:300g/袋;生产日期:2020/12/15)的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1300000CFU/g;1200000CFU/g;490000CFU/g;9500000CFU/g;11000000CFU/g;240CFU/g;180CFU/g;530CFU/g;400CFU/g;300CFU/g,而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n=5,c=2,m=10CFU/g,M=100CFU/g。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该公司为新疆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新疆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又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康生物”,002100.SZ)全资子公司。天康生物2020年半年报显示,新疆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天康生物12个全资子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