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洲猪瘟仍然是影响我国生猪生产的重大风险因素,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是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增加猪肉供应的重要举措。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防范非洲猪瘟假疫苗造成的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生猪生产恢复和产业稳定发展大局,3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违法行为有关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全面开展排查调查,切实加强鉴别检测,持续实施流行病学调查,严厉处理处罚,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均未批准非洲猪瘟疫苗上市使用。未经严格程序批准生产经营使用的疫苗都是假疫苗,安全风险隐患极大。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苗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假疫苗风险,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行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要求,推动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畜牧兽医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依法督促落实科研单位(含兽医实验室)、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户)等各类从业者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活动,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