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翼捷股份”)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与其他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取得发明专利数量相互矛盾。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3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翼捷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发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600109.SH)及李维嘉、李超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翼捷股份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金证券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翼捷股份主营业务为安全监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目前产品主要包括安全监测领域的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报警控制系统及配套,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燃气、电力、制药等工业制造领域。张杰持有公司29.71%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张杰和程琨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020年11月6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98次审议会议审议结果显示,同意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翼捷股份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维嘉、李超。2021年1月6日。翼捷股份科创板IPO提交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