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有关考试考务费事项。考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5年公布的《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执行。
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在组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时,向广东省司法厅收取考务费,由广东省司法厅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费由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收取的考务费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广东省司法厅收取的考试费收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全额上缴地方国库。
由文化和旅游部在组织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时,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费。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费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市场监督管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