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网站公布的3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33号-35号)显示,经查,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300393.SZ)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公司先后分四笔委托理财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合计金额2亿元。经查,公司还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未如实披露委托理财存在的差额补足承诺,信息披露不完整。2020年1月7日,李萍萍、李祥两人签署了《承诺函》,为公司购买的泓盛腾龙1号、方际正帆1号及正帆顺风2号等3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1.5亿元本金及年化10%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鸿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承诺函》上加盖了公章。上述差额补足承诺是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重要考量因素,是委托理财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性。公司首次披露《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暨致歉公告》时,未披露上述差额补足承诺,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是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后续进展。公司自2020年4月23日开始多次要求赎回基金,均被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拒绝,且公司在投资期间已获知基金产品净值触及预警线或止损线但基金管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发起提示或进行平仓操作。上述情形表明,公司赎回基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存在较大风险。上述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具有重大性,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同时,公司在2020年8月27日赎回了对应认购款项1840万元,亦未及时披露。公司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后续进展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林建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中来股份、林建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公司2020年一季报中上述私募基金产品是按净值计量,而在2020年半年报、三季报中,简单依据差额补足承诺,将上述私募基金产品按原值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一贯性、谨慎性原则。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充分汲取教训,加强对委托理财、资金划拨的内部控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规范性水平,提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公司2020年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重大技术进展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期在N型单晶电池量产效率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生产的TOPCon电池量产转换效率已达到24.5%,这是国内最高的量产效率”。12月10日、12月13日,你公司就电池片产品转换效率测试方法与结果、电池产线基本情况及质量控制情况连续发布补充公告。12月15日,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首次作出特别提示,称本次取得技术突破的产线“目前产能仅100MW左右,约占公司电池总产能2.1GW的4.76%,测试结果显示,转换效率达到24.5%的产品在该测试批次中占比较低,本次技术进展对公司未来的利润影响有限,短期内将不会对公司形成业绩贡献”。公司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3日披露的相关信息导致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上涨35.59%,在进行风险提示后,公司股价即下跌3.17%。综上,公司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3日自愿披露技术进展公告时,未充分披露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未揭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完整,并对股价造成了显著影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中来股份成立于2008年3月7日,注册资本7.78亿元,于2014年9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1年3月22日,林建伟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29亿股,持股比例16.58%。
林建伟自2014年5月 1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2023年12月2日,自2014年5月17日至今任总经理。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林建伟夫妇为公司实控人。林建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中国信息产业商会新能源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常熟光伏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常熟市浙江商会名誉副会长。2008年3月至2010年7月担任苏州中来太阳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 月至 8 月担任中来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担任中来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重大技术进展的公告》显示,泰州中来生产的TOPCon电池量产转换效率已达到24.5%,这是国内最高的量产效率。公司运用了新一代J-TOPCon 2.0技术,该技术使用了全球领先的POPAID工艺技术,相较于采用LPCVD的TOPCon1.0技术,J-TOPCon2.0技术工序少、无绕镀、镀膜厚度可实现±0.1纳米可控,可获得更高的转换效率和良率。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本次生产TOPCon电池(实现转换效率最高达24.5%)的产线系公司在现有的一条TOPCon电池产线上使用新型POPAID技术创新工艺升级而成,该条产线目前产能仅100MW左右,约占公司电池总产能2.1GW的4.76%,测试结果显示,转换效率达到24.5%的产品在该测试批次中占比较低,本次技术进展对公司未来的利润影响有限,短期内将不会对公司形成业绩贡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截至今日收盘,中来股份报7.89元,跌0.63%,成交额8275.84万元,总市值61.41亿元,换手率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