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海市场监管发布消息《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0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区域协作,发挥区域特色,联合开展了异地异店退换货、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等活动,不断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共同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和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案也被列入其中。
2020年8月5日,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罚字〔2020〕62号显示,在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和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一案中,当事人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和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事实。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020年8月4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当事人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处一万元罚款。
据天眼查APP显示,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为北京长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北京长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为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