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王法官,才能帮我们要回血汗钱”,当事人激动的对法官王秀丽说道。2021年3月29日,三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至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快速审判团队,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2018年4月8日,因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旧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被告公司租赁原告的翻斗车,并雇佣原告三人当司机。直到2019年9月20日,原告三人务工时间最长达260余天,被告支付一部分租赁费后,原告三人剩余租赁费用共计178550元一直未给付,无奈原告三人一纸诉状将被告公司诉至陈旗法院。该案件立案后,陈巴尔虎旗法院快速审判团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将双方当事人详细情况进行充分掌握和了解,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后,双方也同意庭上调解。然而2021年3月5日法院开庭时,因被告在庭前与原告沟通,要求核对账目内容,以入账结算为由,收回了当事人持有的证据原件,且并未按核对数额支付租赁费,导致原告在案件开庭时手中持有证据均为复印件,被告方律师当庭对案件事实予以矢口否认,这让原告方的利益保护变得岌岌可危。
庭后,快速审判团队王秀丽法官立即进行证据调取工作,向被告公司析法明理,被告公司也认识到自己的不妥之处,经多次沟通后,2021年3月26日,原、被告再次达成调解意愿,经双方核算后,被告公司当庭履行所欠剩余租赁费用,案件也终于圆满结束,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公正、高效办案的认可,代表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赞许。同时也激励着法院干警牢记“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尽责,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惩恶扬善,廉洁高效,真诚为民,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殷殷重托。(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