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6日讯 据信用中国(天津)网站消息,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天津保利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93866.8元,处罚事由为配建6#未经竣工验收已做为售楼处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Z1112021001,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天津)
天眼查显示,天津保利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青,是上市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孙公司。
处罚信息显示,天津保利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