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记者曹红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据了解,本次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这次督察重点内容包括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等。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