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6日独家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下发相关通知,对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如何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事项进行了部署。
一是,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
首先,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守自身定位,按照错位竞争策略,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比如,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转贷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政策性保险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产品条款,科学拟定费率,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其次,建立健全专业化体制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从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备、考核激励、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比如,鼓励会管银行给予普惠型涉农贷款不低于75BP的内部转移定价优惠。鼓励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商业银行将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设置为不低于10%,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加大对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
二是,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供给。
首先,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抓住种子和耕地两大核心,持续加大对三大主粮生产和“菜篮子”工程的信贷、保险服务供给等;其次,助力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符合新型城镇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等;再者,创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等。
三是,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包括:提高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优化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包括: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比如,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提升农村地区人身保险发展水平。比如,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
五是,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包括:推动农村数字金融创新;拓展涉农信贷增信方式。
六是,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支持。
七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包括: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优化农村信用生态环境。
八是,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引领。
首先,明确涉农信贷差异化考核目标。202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计划,力争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目标。2020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较高或者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较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监管部门申请适当放宽考核要求。
其次,完善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各级监管部门要定期考核涉农金融相关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给予正向激励;对未完成考核指标且差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采取系统内通报、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调整监管评级等措施,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此外,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同时,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避免信贷资金被挪用。控制对农村地区“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等领域信贷投放,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通过催收、核销、转让等多种渠道化解存量涉农不良贷款。切实纠正对农业经营主体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行为。持续加大农业保险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