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披露的《关于对任家兴、陈雯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任家兴、陈雯保荐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在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间,暂不受理任家兴、陈雯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任家兴、陈雯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2019年5月1日,永鼎股份(600105.SH)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保荐代表人是任家兴、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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