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网站公布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肖奋等五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截至2017年9月,肖奋、刘方觉、肖勇、肖武、肖文英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股票名称“*ST奋达”,002681.SZ)股权比例为53.98%。
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肖奋、刘方觉、肖勇、肖武、肖文英等一致行动人持有奋达科技股权比例变动超过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交易。
深圳证监局判定,肖奋、刘方觉、肖勇、肖武、肖文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肖奋、刘方觉、肖勇、肖武、肖文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奋达科技成立于1993年4月14日,注册资本18.25亿元,与2012年6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肖奋为第一大股东,持股7.25亿股,持股比例39.74%,肖勇为第二大股东,持股5677.26万股,持股比例3.11%,肖文英为第五大股东,持股3864.54万股,持股比例2.12%。
肖奋自2010年10月2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2022年11月28日,自2016年11月11日至今任总经理;肖勇自2010年10月27日至今任副总经理;肖文英自2010年10月27日至2015年2月11日任董事。
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肖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方觉为控股股东肖奋之妻,肖文英为肖奋姐姐,肖勇为肖奋弟弟,肖武为实际控制人亲属。
肖奋,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历任深圳安华铸造工业公司技术质检部部长,深圳宝安源发电声器材厂厂长、总经理;1993年创办深圳宝安奋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奋达实业”)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