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毛晓雅)记者日前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各地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海南、山西、贵州、福建、新疆、北京10个省(区、市)已在全域推行林长制,其中有9个省(区、市)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挂帅”,其他省(区、市)也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争取到今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各级林长体系。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内容,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等主要指标,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主要任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的差异,把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下去,按年度和任期实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