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又一家企业加入A股“茶企第一股”争夺战,近日,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八马茶业”)闯关创业板获受理,成为继中国茶叶和澜沧古茶后,第3家拟IPO的茶业公司。
成立于1997年的八马茶业是一家全茶类企业,产品覆盖茶叶、茶具和茶食品。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简称“报告期”),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在经营模式上,八马茶业通过“直营+加盟”“线上+线下”的全渠道销售体系统一对外销售产品。贡献主营业务收入近一半的线下加盟销售模式的毛利率仅40%左右,远低于直营模式的毛利率。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招股书披露,八马茶业在报告期内存在6起被税务主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八马茶业旗下产品曾因过度包装登上质检黑榜,但招股书对此未披露。
对于公司在上市后的面临的行业竞争等问题,长江商报记者上周向八马茶业发送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复。
线下加盟模式占营收48%
资料显示,八马茶业是一家知名的全茶类全国连锁品牌企业,主要从事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标准输出及品牌零售业务,产品覆盖乌龙茶、红茶、绿茶、白茶等全品类茶叶以及茶具、茶食品等多种产品,其中,茶叶产品营收占比超八成。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八马茶业营业收入分别为7.19亿元、10.23亿元和12.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0.49亿元、0.92亿元和1.16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则分别为53.69%、53.66%和54.56%,业绩稳步增长。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相较中国茶叶、澜沧古茶两家以卖普洱茶为主的茶企,八马茶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是以铁观音及岩茶为主的乌龙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乌龙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9亿元、3.69亿元和4.10亿元。
分产品看,铁观音及部分岩茶为八马茶业自主生产,小部分茶叶产品为公司自主分装,对应采购物料主要系毛净、茶叶半成品及包装辅料,其他茶叶产品、茶具及茶食品对应采购物料为定制成品茶。
以2020年为例,公司物料采购中,定制成品茶、茶叶半成品和毛净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47.42%、3.87%和15.37%。不过,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八马茶业自产毛净占比极少,主要来自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八马现代。2018—2020年,公司自产毛净重量占毛净采购入库总重量的比例分别为0.87%、0.93%及0.47%。
在销售模式方面,八马茶业主要分为直营与加盟两种,其中直营模式又分为线下直营和网络销售。报告期内,八马茶业通过线下加盟模式销售额分别为2.93亿元、4.80亿元和5.9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1.12%、47.44%及48.07%,占比较高且呈逐渐上升趋势。
但公司贡献主营业务收入近一半的线下加盟销售模式,毛利率在2020年仅40%左右,远低于直营模式。数据显示,2020年,八马茶业线下直营的毛利率为73.47%,网络销售的毛利率为56.56%。
线下加盟成本较高。2020年,八马茶业线下加盟模式成本为3.54亿元,占总成本的62.63%;线下直营成本为1.06亿元,占比18.71%;网络销售成本为1.05亿元,占比18.48%。
存货规模大幅增长占总资产35.48%
或是意识到不能过度依赖加盟模式,八马茶业此次IPO,拟将3.03亿元募资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在全国15个城市新增308家直营店铺。其中购物中心店44家、临街专卖店168家、商超店96家;新增门店营业面积合计26898平方米。
为增强直营模式,八马茶业还成立了电商团队,与京东、天猫、唯品会、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发展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新零售模式。2018—2020年,公司网络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77%、16.08%、19.45%。
需要注意的是,线上、线下直营以及加盟渠道的扩张,又引来一个潜在的风险,就是存货规模不断上升。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八马茶业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1亿元、2.09亿元和3.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69%、27.81%和35.48%。
八马茶业也在招股书中表示,如果出现部分存货因市场需求变化而导致价格下降或出现滞销等情况,则公司需对该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或予以报损,从而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为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市场推广等费用增长快速。报告期内,八马茶业支付的市场推广及广告宣传费(包括市场推广费、广告费和互联网平台服务费等)分别为0.67亿元、0.91亿元和1.15亿元,合计达2.73亿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较上年度分别增长34.79%和26.22%。
值得一提的是,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招股书展示,八马茶业在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存在6起被税务主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处罚原因包括丢失发票或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未按期申报印花税等,处罚金额合计1250元。此外,福建八马因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规定,于2020年11月16日被安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1.5万元。
不过,处罚机关出具了此次处罚“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重大行政处罚”的证明。八马茶业对此坦言,前述行政处罚涉及金额较小,且公司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整改,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