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28日讯 天药股份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的处罚事宜终于“尘埃落定”。昨日晚间,天药股份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垄处【202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 项的规定,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垄断协议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天药股份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9.79万元、处2019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3512.47万元的行政处罚,以上罚没款合计4402.26万元。
天药股份称,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产品2019年销售收入为929万元,占2019年营业收入比例约为0.32%;2020年销售收入为1221万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比例约为0.39%。目前,天药股份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
上述罚没款金额已相应减少天药股份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2.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