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经过三次审议,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亿万农民福祉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必将持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必将对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产生深远影响。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振兴立法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推进。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从去年6月草案一审稿提请审议,到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到二审三审,直至表决通过,这部三农领域强基固本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凝聚着亿万人民热切的期盼,承载着促进乡村振兴的神圣使命,夯实了振兴乡村的良法善治基石。
将重大决策部署上升为国家法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从刚刚颁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农民丰收节被写入法律,将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等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民稳定增收、乡村人才、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将更加健全,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等。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或不做会有何种后果,权利和义务主体应履行何种行为规则,都有明确规定。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得以法定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就有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一方面,要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规定,健全完善各项体制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另一方面,要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让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此外,还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开展贯彻落实活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新征程的第一年,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适逢其时。让我们以此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地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