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路将“越走越宽”
4月26日,期货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这次期货法草案提交审议,是期货行业从业人员长期期盼的一件大事。这意味着,期货行业进入到用法律典章来规范的历史新阶段,期货市场的重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对于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期货法将从法律层面对我国期货市场的改革开放做好顶层设计,将极大地推动期货市场的发展,也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引入境外投资者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期货市场“零容忍”更加有法可依。期货经营机构可以在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新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增强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拓宽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期货公司经营模式将迎来转型
期货业是现代金融服务业中的新兴产业,期货经营机构承载着帮助国民经济各产业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历史重任。
随着我国期货市场30年发展,期货经营机构已经初具规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底,我国共有150家期货公司,下设90家风险管理子公司、10家资产管理子公司,行业净资产1394亿元。
通过经纪业务、资管业务、风险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等,期货经营机构已经初步搭建起多层次的服务实体经济的体系,承担起市场培育、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期货市场风险防范的职责,有力地推动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的发挥。
“长期以来,期货公司以传统经纪业务为主,业务模式相对单一,当前期货公司业务正逐步由传统经纪业务模式,向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业务转型。”国元期货董事长洪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证券公司的盈利并不完全来自经纪业务,但是期货公司的主营业务还是经纪业务。未来,期货公司主营业务要扩展为‘一主两翼’,即经纪业务是核心,风险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比翼齐飞’。目前,大多期货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子公司开展这两项业务,一方面不便于监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期货公司做大做强,所以建议期货法将??风险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都纳入到期货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