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佳)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是漓江流域各县区生态环境领域的“头号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漓江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持续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系统优化、整体功能提升。
为保障漓江沿岸生态环境、景观风貌和景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桂林市纪委监委组织制定指导意见,实行“在线”动态监督、实时预警、及时纠差。加强“室组地”联合监督,先后8次前往各相关县区、企业进行跟踪督查督办,明确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督促有关部门出台管理条例,健全漓江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机制,系统提升岸线洲岛、村庄环境及景观风貌。
日前,阳朔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组来到阳朔镇木山村船嵅采石场进行督导。为加快推进漓江流域矿区植被复绿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把漓江风景名胜区阳朔段内矿区生态修复、周边村庄风貌提升等工作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清单,督促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针对流域内水源林、自然林保护区存在的私砍滥伐、毁林种果等问题,灵川县纪委监委及时介入,对监管不力的林业部门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县林业局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及12个乡镇林业站站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向县林业局提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生产协调发展的监察建议,督促加强县域内漓江沿岸环境综合治理。目前,该县毁林种果现象已得到有效整治。
聚焦流域内非法采砂、污水排放等问题,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及时反馈并督促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兴安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水利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溶江镇、华江瑶族乡等非法采砂、洗砂、制砂场所进行清理,关停漓江流域河道旁的多处制砂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我们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办法,配套出台督查约谈问责工作方案,建立协作沟通、线索移送、重点督办、直查直办等监督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快查快结,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直办、挂牌督办。”桂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违规采石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中,38名党员干部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