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6日讯(记者叶浅 胡靖聆 见习记者单盛群)近日,陇神戎发因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毛利率下滑、商誉减值测试存疑及推广费及差旅费占比较高等问题收深交所问询。
此前,4月25日晚间,陇神戎发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甘肃药业集团(持股44%)和甘肃农垦集团(持股51%)合计持有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9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4月26日开市起陇神戎发开始停牌,公司预计5月13日前披露此次交易方案。
不过,陇神戎发增收不增利受到深交所的关注。2020年年报显示,陇神戎发营业收入为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5%,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59.55万元,同比下降147.75%。对此,深交所要求陇神戎发说明营业收入小幅增长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陇神戎发需结合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销售和采购金额及占比、新增及退出情况向深交所解释2020年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报备近三年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和关联关系情况。
分产品看,2020年陇神戎发新增药品收入623.98万元,占收入总额2.45%。此外,公司报告期内确认除滴丸剂类和物流配送业务外的其他10项类型业务收入合计2,602.11万元,占比10.21%;物流配送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880.91万元、1010.83万元,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64.43%、520.12%。
对于报告期内新增的药品销售的业务模式,陇神戎发需要向深交所说明该业务对应的主要产品或服务,销售模式是否代理销售,公司对此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会计处理是否与同行业同类业务存在差异。同时,公司也需要说明“其他”业务收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陇神戎发物流配送业务毛利率下滑19.44个百分点。因此,深交所要求陇神戎发逐项说明2020年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和物流配送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但毛利率却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补充说明相关业务的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同公司及相关董事、股东和高管人员存在关联关或业务、资金往来。
陇神戎发的商誉减值测试也存疑。公开信息显示,陇神戎发于2019年5月17日与自然人王青川、宋学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通过公司自有资金2,448.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兰州三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药业”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三元药业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95.4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6.9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承接甘肃省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等业务,导致三元药业未完成当年业绩承诺。针对这一现状,陇神戎发药业针对目标公司业绩情况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表明目标公司经营情况未造成商誉减值等情形。
因此,深交所要求陇神戎发结合三元药业复工复产、主要客户、在手订单、服务价格和结算周期等的变化情况,说明新冠疫情对三元药业经营产生影响的具体体现。并分析三元药业2020年各季度业绩变化趋势和2019年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与疫情发展是否一致;同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导致三元药业业绩持续下滑、疫情影响是否为导致业绩下滑的暂时性因素等。针对未计提商誉减值现象,陇神戎发需结合2019年度相关参数及其变动情况,进一步说明收购三元药业对应形成的商誉是否出现减值迹象,以及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作为医药制造企业,陇神戎发的推广费和差旅费占比较高引起深交所的注意。2018-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726.34万元、4561.02万元和5268.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26%、19.08%和20.67%,其中市场推广费和差旅费金额及占比较高。
陇神戎发需要补充说明销售费用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近三年市场推广费和差旅费金额较高、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近三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保持在20%左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商业逻辑,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针对推广费占比高,陇神戎发需要说明公司进行市场、学术推广等营销活动及相关费用支出的申请、审批流程及负责人,公司确保大额销售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的措施,并自查是否存在相关费用支出违规的风险,是否存在带金销售的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的行为。
此外,陇神戎发药业还需就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华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及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等问题向深交所提交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