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3日讯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门户网站“曝光台”向社会公开了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焚烧厂)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山东省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列,遭罚款82万元。
截图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据了解,2020年7月2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焚烧厂现场检查,发现3台焚烧炉炉温低于850℃且该焚烧厂自主标记为“烘炉”期间投加垃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炉温≥850℃时才可投入垃圾)。
该行为违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认定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及《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结合违法情形综合考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焚烧厂处以82万元罚款。
截图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天眼查显示,山东省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3日,实缴资本12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发电;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理;余热发电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复挖垃圾与土壤修复;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投资、设计等。
股权方面,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由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运环保”)和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由盛运环保全资持股。盛运环保主营业务是生产、制造传输机械产品和环保设备产品,此前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8月25日被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