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三板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满足精选层公司持续融资需求,规范精选层公司再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特别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b@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编100033。
3.传真:010-8806013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3日。
证监会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特别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
2021年5月14日附件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特别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