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1年。
银保监会表示,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可以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据记者了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本次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