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精选层公司再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特别规定(试行)》(简称《监管指引》),于2021年5月1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再融资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三板改革落地以来,形成了“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精选层不断发展壮大,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精选层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扩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对持续融资的需求日益迫切。此次在现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制度框架内,《监管指引》重点对精选层再融资的规则适用、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及要求、审议决策程序、审核机制以及定价与认购安排作出规定,构建完善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精选层持续融资机制安排。
经公开发行后,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在股权结构、股东人数、流动性等方面已发生较大变化,适用于基础层和创新层的部分监管安排已不能适应新变化。因此,需要结合精选层公司特点,做出一些特殊安排,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同时,相比于基础层和创新层公司,精选层公司股东人数多、交易更加活跃,二级市场具有更为连续的交易价格,风险外溢性更强,在提高融资效率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引导精选层公司理性融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