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周报
银行卡被盗刷,持卡人终于可以向银行索赔。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首次明确银行要对持卡人的银行卡盗刷交易损失负责。
近年,银行卡盗刷案件频频发生,持卡人和银行在赔付上纷争不断。时代周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信用卡盗刷案件中,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常主张持卡人没有对银行卡尽到保管义务而拒绝赔偿。
目前,常见的银行卡盗刷事件中,诈骗分子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持卡人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等个人支付信息后,在互联网或移动支付渠道实施伪冒交易盗用账户资金。另外,根据非法获得的银行卡信息制作伪卡后,通过境内外的银行ATM机或者商户的POS机对银行卡实施盗取或盗刷。
5月25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子淇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规定》注重维护持卡人的利益,预计规定出台后银行方面对银行卡盗刷的赔偿会增加,但赔偿比例仍未明确。